安全工作须“九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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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工作须“九忌”

2024-03-31 03:06:07 消防装备

  一忌任性随意。每名从业人员一定从安全观念及行为上做好自我约束、自主消缺、自觉改进工作,进入工作场所必须认真用心重视安全工作,时刻绷紧安全这根神经,对自己安全职责应全面完成,对自己安全技能应持续提升,对自己作业活动应细致规范,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文件规定,不能以自己的情绪为中心,应以安全工作为关注焦点,作业过程不能任性冒险、不能随意而为,时时防风险、处处除隐患,不能因自己的一念之差或一时失误而酿成伤害事故。

  二忌马虎应付。每名从业人员一定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,认真用心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,每次在从事作业活动时必须提前进行安全预知及安全确认等项工作,不能马马虎虎、不能应付了事,事故猛于虎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,日常必须自觉做好“纠偏、消缺及补漏”工作,即反思及纠正自己行为的偏差、查找及消除作业过程的缺陷、补充及堵塞作业活动的漏洞,不能因自己的一时疏忽或一次马虎而导致无可挽回的责任事故。

  三忌粗心大意。每名从业人员一定严格认真用心认知安全信息的流序,保证安全信息准确有序、安全可靠,不能粗心大意、不能流程无序,各层级必须将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转变成日常性的常态化工作,经常性地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安全活动及应急演练工作,不断推进精细化管理及精准化作业,使每个安全信息节点受控,使每项作业活动精准,持续营造细心精准的安全工作氛围。

  四忌遮掩拖延。各层级必须推进透明化、阳光性的安全管控,安全工作不能暗箱操作、不能徇私枉法、不能遮掩拖延;安全工作必须做到有文件制度可依、有文件制度必依、执行文件制度必严、违反文件制度必究,不能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安全工作不需要掺杂个人情面的公关,安全工作需要以点带面、小题大做,各层级安全执法部门必须秉公办事,必须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,打造健康向上的安全文化。

  五忌推诿扯皮。每名从业人员一定清楚自身所承担的安全职责及权限,安全工作与每名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,安全工作人人有责;不能推诿扯皮、不能推脱责任、不能拖延不办,现场必须人人查隐患、人人治理隐患、人人确保安全;尽管事故是小概率事件,但每名从业人员一定从自身做起,认真用心将涉及到安全工作的每一件事细化分解并执行到位,各层级应及时配置有效的资源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,避免事故带来的各种困扰。

  六忌隐瞒真相。各层级必须真实准确地反馈事故真相,以事实为依据,不能隐瞒、不能失真、不能臆断,发生意外事故必须本着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认真分析原因、落实整改措施、吸取事故教训、追查事故责任,让群众了解事故真相,对事故责任者及管理者必须从深层次一查到底、追究责任,对隐瞒真相的有关人员必须从严惩戒,不能让其逃避法律的严惩;安全不能有下不为例、安全不能有法律盲区、安全不能有例外之人,必须有人为故负责,安全红色底线决不允许触碰。

  七忌管理推责。在进行事故责任追究时必须追查管理责任,必须追查管理漏洞,必须追查责任管理者,绝大多数事故的出现都与管理缺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,防止管理者将事故责任推到事故责任者身上,而使自己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;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管理降低事故风险,若发生事故则表明过程的作业活动不受控,过程的作业活动不受控一定与管理粗放有直接关系,应按照属地化管理责任进行管理追责,确保事故责任落实精准到位、没有偏差。

  八忌执行衰减。每名从业人员一定从自身做起,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执行力,安全工作不能层层衰减、不能层级缩水、不能人人打折扣,安全工作必须狠抓落实、接地气;各层级在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及文件规定时,必须关注合规性及可操作性,确保后续执行的延展性及有效性,确保安全工作思维及模式不能滞后于现场实际安全状态;各层级在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管时,必须对安全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管、评价及考评,培养每名从业人员强大执行力的习惯,从点滴做起预防发生伤害事故。

  九忌得过且过。各层级必须以安全工作为关注的焦点,每名从业人员一定时刻体现出安全绝对优先的工作思维,真正想安全工作之所想、急安全工作之所急,不能得过且过、不能敷衍应付、不能不了了之,现场作业时必须动态辨识现场危险源,只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后才能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;每名从业人员一定自觉培养自己的主动安全意识,主动学安全、主动会安全、主动能安全,让自己成为安全控制中心及事故防范中心,远离事故给自己及他人带来的不可逆转的伤害及损失。